二、项目编号:2026-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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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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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明某单位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每年签订1次合同,合同期内对物业服务进行满意度考评,考评达标后,经本单位批准可进行合同续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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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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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482640.00元/年(人民币肆拾捌万贰仟陆佰肆拾元整);
3.最高限价:¥482640.00元/年(人民币肆拾捌万贰仟陆佰肆拾元整);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自投标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年-2024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
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注:审计报告须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近一年内(2025年01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供应商近一年内(2025年01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
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七)无围标串标行为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6年03月03日至03月10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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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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