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某部公寓房标准化装修工程(2026-JW08-G1001)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省长春市某部公寓房标准化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最高投标限价:465.08万元
2.4计划工期:第一批50套公寓,共90天;第二批20套公寓(第一批公寓竣工后建设),共70天,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该项目为吉林省长春市某部公寓房标准化装修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6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9投标人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招标文件的申领
5.1申领时间:2026年3月4日至3月10日,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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