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智能施肥系统采购
1.2采购人:新疆庭州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昌吉地区吉木萨尔县境内,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2.0578万亩,其中新建 1.0977 万亩,改造提升 0.9601 万亩,北庭镇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 1.7482 万亩,二工镇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0.1196万亩,泉子街镇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 0.19 万亩,北庭镇新建0.7886万亩,北庭镇改造提升 0.9596 万亩,二工镇新建 0.1196 万亩、二工镇改造提升 0 万亩,泉子街镇新建 0.1895 万亩,泉子街镇改造提升0.0005 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智慧农业等。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最高限价:本次拟定招采一家供应商。
吉木萨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智能施肥系统采购预估最高限价金额为:3185988.00元(不含税)。
注:金额为预估金额,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金额为主。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含电动球阀、水肥一体机的采购、运输及装卸;设备基础建设、全套设备现场安装、系统调试;设备与施肥数据接入甲方指定农业物联网大平台,含项目验收、技术培训及5年售后运维与质保服务,确保全系统稳定运行,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及甲方实际需求,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清单。(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2.2计划工期:2026年3月15日开工,2026年12月30日完工,总工期29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的工期要求为准)。
2.3服务地点: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境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若为生产厂家: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次招标内容符合;② 提供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若为代理商: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次招标内容符合;② 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 权范围、有效期,加盖厂家公章);③ 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对应的上述生产资质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及代理商公章)。
供应商(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财务报表);以及近一年内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 1 项水肥一体机或电动球阀相关的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 万元),且没有发生过质量问题。
(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者 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询价的询价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详见附件。
①组成联合体询价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 3月3日至2026年 3月9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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