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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宜昌1标、湖南G4株耒声测管及套筒采购-A分包
日期:2026-03-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广西路桥集团湖南G4株来改扩建第五合同段、宜昌城西高速公路1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156.81万元。

(四)采购需求数量:本次采购设置2个分包,每个分包独立评审,各拟成交1名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分包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货期

定价方式

备注

A分包

1

声测管

φ50*2mm

53.75

35

固定定价

湖南G4株耒

2

声测管

φ57*3mm

239.70

宜昌1标

3

声测管

φ57*2mm

54.25

4

声测管

φ57*1.5mm

20.53

5

声测管接头

φ70*6mm

18750.00

B分包

6

套筒

φ25

1000.00

7

套筒

φ28

1000.00

8

套筒

φ32

1000.00

9

套筒

φ22

50.00

(二)质量要求

1.检测管的规格φ57*3mm单位重为3.955kg/m,φ70*6mm单位重为9.470kg/m,其他规格遵行国标规定的单位重。声测管尺寸、技术要求、使用等均要符合交通行业标准《混凝土灌注桩用钢薄壁声测管》(GB/T 31438-2015)的有关规定,送货长度按项目具体需求计划单为准:6米/根,9米/根、12米/根。

2.湖南G4株耒声测管使用钳压式连接方式,宜昌1标声测管使用套筒式连接方式。

3.套筒符合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 163-2013)、《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T 107-2016)。

4.符合采购人设计图纸、业主、监理方以及国家法定质量监督单位的质量要求。

(三)验收方式:供应商货到后,采购人须及时指定有效签收人组织卸车,声测管以过磅计重(当过磅重量超过理计重量时,以理计重量为准,不补价差;当过磅重量小于理计重量且在过磅误差率-5%以内(含),则以过磅重量为准;当过磅误差率超过-5%时,判定材料质量不合格。)、检验外观等方式验收签认,声测管接头、套筒以现场清点数量、检验外观等方式验收签认。有效签收人在随行的送货单上签名,双方均留存至少一联。采购人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不合格,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交货期限:2026年3月开始供货,供货期从2026年3月至2029年1月,具体视项目施工进度而定,约35个月。

(五)供货地址:

(请登录)(六)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银行转账,且必须以报价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进行公对公交纳,不允许代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2.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请登录)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一律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原路退还至供应商汇款账户。

5.响应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

(请登录)(七)评分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含税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八)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设置2个分包,每个分包独立评审,各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靠前的1~2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3.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

(2)当第一成交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约、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可由第二成交人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依此类推。原则上,顺位成交的供应商,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按定标方法确定的原第一成交人的成交价。

(3)当按上述定标规则计算的结果相同时,依次按供应商信用等级高低、递交响应文件先后、抽签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4)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5)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5.如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可没收响应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淘汰退库、列入黑名单等):

(1)发现有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恶意报价行为。

(2)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拒绝签合同的。

(九)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固定单价。综合单价是指供应商送货至采购人指定项目的含税(税率13%,随国家政策调整,下同)综合单价,包含了材料费、加工费、装车费、运费、税费、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货到后的卸车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结算方式:月结,按自然月为结算周期,每月5日前双方根据上月所供材料的“送货签收单”和“对账单”,按实收质量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

3.票据交付方式:一票制,每月8日前,供应商向采购人寄送已盖章的“对账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采购人自行下载电子专用发票(税率13%)。

4.付款方式: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税票60个自然日内,以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供应商承担贴息费)或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结算款。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

(请登录)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通用资格要求

1

报价供应商完成注册认证。

2

报价供应商与采购内容相关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3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4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6

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7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

报价供应商在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未有不良履约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未发生过合同、经济、技术纠纷仲裁或诉讼,未发生过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材料和设备款,未发生假借其他名义聚众闹事、围攻项目经理部等恶劣行为。

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专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注册要求:须为北投电子招采平台供应商,且是参与报名的分包对应采购材料的生产厂家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

供应商须具备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资质

3

供应商须具有认证范围包含参与报名的分包对应采购材料的以下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

4

报名资料请上传:

①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扫描件;

③ISO认证证书扫描件。

请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证明的系统查验截图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北投电子招采平台。

5

如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但未上传或上传资料无效、不合格的,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供应商如对其品类专业(采购目录)及信用等级有疑问的,应于报名截止前24小时联系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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