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
能源(泰德北京)201803013报警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单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8?0国拨?7?1自筹?8?0国拨+自筹】
采购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其中包含BAS、FAS、ACS、PSCADA系统,此次采购FAS系统所需的气灭控制盘和FAS卡件。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成交份额100%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
报警系统设备,包含:中央处理单元、气体灭火控制盘等,品牌:EST(爱德华),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30日内
交付地点:
呼和浩特市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供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同时,应满足采购文件及附件的要求
质保期:质保期为2年
限价:无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销售或代理商提供产品授权证明资料或原厂出厂、正品证明资料等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应答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表;当年成立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的复印件,含业绩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无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供应商/分包商/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等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不得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3月2日18:00—2026年3月6日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