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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人民医院人车分流改造项目(道路开口)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2 收藏项目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30811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3081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3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长乐区人民医院人车分流改造项目(道路开口)工程

1

130811

建筑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类”),供应商应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特定资格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特定资格2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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