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1)环境舱,数量:2套,详见第八章。主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负责该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就位、安装、调试、培训、交验、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工作,与商务合同相悖时以商务合同为准,详细内容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108-26(请登录)
招标项目名称:环境舱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重庆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需要提供如下文件:(1)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关境内投标人须提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关境外投标人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3)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4)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参加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关境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如下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若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或者查询结果未包含实缴注册资本及参保人数信息,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6)业绩要求:投标方应为货物的制造商或集成商,近5年(以公告发布的年月)为汽车行业国检机构(检验范围须包含乘用车和新能源汽车)或乘用车主机厂提供过的同类货物(配合转鼓使用的整车高低温【-40~60℃】环境舱、内部空间不少于450m³),不少于2个合同业绩(其中1个业绩必须是国检机构),投标时提供每份业绩证明材料,包含独立的业绩项目的有效合同、技术协议关键页(有签订主体,能反应业绩项目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内容、数量、参数等相关页)、双方签字的终验收相关材料等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注:①国检机构定义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公布的检测机构(汽车整车部分),②若业绩合同为汽车行业国检机构: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上述网址所查询检测机构(汽车整车部分)的法律责任承担单位,见附件:国检机构名录。投标时提供合同业绩为国检机构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方公章;如为合同分包方,需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最终用户为国检机构。③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为关联公司(控股、全资等)业绩,并提供承诺函,如发现造假取消中标资格。(7)投标方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信息。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6-03-0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6-03-09
项目概况:(1)环境舱,数量:2套,详见第八章。主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负责该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就位、安装、调试、培训、交验、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工作,与商务合同相悖时以商务合同为准,详细内容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108-26(请登录)
招标项目名称:环境舱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重庆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需要提供如下文件:(1)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关境内投标人须提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关境外投标人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3)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4)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参加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关境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如下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若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或者查询结果未包含实缴注册资本及参保人数信息,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6)业绩要求:投标方应为货物的制造商或集成商,近5年(以公告发布的年月)为汽车行业国检机构(检验范围须包含乘用车和新能源汽车)或乘用车主机厂提供过的同类货物(配合转鼓使用的整车高低温【-40~60℃】环境舱、内部空间不少于450m³),不少于2个合同业绩(其中1个业绩必须是国检机构),投标时提供每份业绩证明材料,包含独立的业绩项目的有效合同、技术协议关键页(有签订主体,能反应业绩项目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内容、数量、参数等相关页)、双方签字的终验收相关材料等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注:①国检机构定义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公布的检测机构(汽车整车部分),②若业绩合同为汽车行业国检机构: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上述网址所查询检测机构(汽车整车部分)的法律责任承担单位,见附件:国检机构名录。投标时提供合同业绩为国检机构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方公章;如为合同分包方,需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最终用户为国检机构。③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为关联公司(控股、全资等)业绩,并提供承诺函,如发现造假取消中标资格。(7)投标方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信息。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6-03-0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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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环境舱-国际(1)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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