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投长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小股东退股专
项审计项目谈判公告
国电投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国电投长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小股东退股专项审计项目进行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国电投长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代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国电投长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黄河南路10 号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国电投长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小股东退股专项审计项目
招标范围:根据国电投长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小股东退股业务的需要,针对国电投长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或电子税务局年度财务报表;
3.应答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应答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名称)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供应商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25-2028 年度财务专业机构库中(办财资【2025】6 号)。
2.进场服务人员不低于4 名,且至少2 人应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现场服务时间不低于15 天。
3.应答人自2023年至今有至少2个已完成的股东退股专项审计项目,且近两年内需要有新能源企业相关审计经验。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特别说明
1.采购人对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行贿涉案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制度,涉案单位及行贿人(包括其实际控制企业)永久禁入,其投标资格按不合格认定。
2.如潜在应答人就本项目设置的资质资格要求有合理质疑,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报价截止日期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3月3日-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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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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