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合肥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合肥港同大作业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3)182号
1.4 招标人:合肥农高区高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农高区高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NNWZ00017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
2.6 建设规模:合肥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项目位于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杭埠河右岸,建设内容为新建3个500吨级通用泊位和1个500吨级件杂货泊位,泊位总长度310m,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等其它辅建辅助设施。
2.7 项目投资估算:26100万元
2.8服务期限:54个月(建设期 18个月,运营期 36 个月),具体日期以中标后合同约定及现场实际实施时间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期(特别是洪水期、基坑开挖期)上下游防洪大堤岸坡稳定性监测、变形监测及渗流监测;施工基坑、围堰、桩基稳定性监测、基坑渗流监测、地基处理区域监测、降水监测、水工建筑物变形监测及周边环境、邻近房屋、建(构)筑物安全监测、安全巡视巡查;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主管部门、设计文件或委托单位要求的其他需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内容;对设计基坑边坡稳定进行专项监测与复核验算分析;在3年运营期内对已建成的码头等结构物进行安全监测、检查、测量、安全巡视巡查等工作。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60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下列①②③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1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一个水运或水利水电或房建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 80万元的第三方监测业绩(监测内容须包含岸坡监测或基坑监测)。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港航或水利或岩土或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的水运或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 80万的第三方监测业绩(监测内容须包含岸坡监测或基坑监测)。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3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2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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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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