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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GN20 |
发布日期 |
2026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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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2026-2028年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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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招标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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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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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
浦发银行滁州分行在当地有分行大楼和分行营业部、丰乐亭支行2个营业网点,总面积约2806.61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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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2026-2028年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内容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洁管理、会务服务管理及车辆驾驶服务及其他包干事项。中标单位确保足额配置各类管理、服务人员专职专岗。 预算约144.13万元(33个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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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
不分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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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 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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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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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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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机构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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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可获取的最近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如不能获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须补充提供相关说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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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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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含)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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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2023年1月1日(含)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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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年的物业(非住宅)服务案例。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合同中不能反映评审所需要的信息,还须要补充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等材料,如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评审所需信息,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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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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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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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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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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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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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
获取时限 |
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9日17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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