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社会〔2024〕3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采用自筹资金。为保障电力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建筑电气规范及项目整体建设需要,规范招标流程及降低项目实施风险,现启动对该项目电力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1.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力工程设计。
2.项目地点:锦州滨海新区伊山路以南、辽中街以东、海湾路以北、辽东大街以西区域。
3.项目规模:供电电源及电压目前图纸方案,电源采用10kV供电,主电源(平时用电+电采暖)电源引自舟山变电站,备用电源引自娘娘宫变电所。外线10kV供电线缆由红线外接入本项目1#动力中心。
校园总装机容量(以下为暂估容量及初步方案,最终以供电公司出具的供电方案答复单显示为准)
主电源装机容量:16800KVA(平时用电+电采暖)
备用电源装机容量:8000KVA(二级负荷备用电源)
变压器分布
1#动力中心:主电源变压器设置情况:1#动力中心内4台1600KVA+图书馆1台1600KVA+室外变压器3台800KVA。
2#动力中心:主电源变压器设置情况:2#动力中心内4台1600KVA+室外变压器2台800KVA。
备用电源变压器设置情况:1#动力中心内1台1600KVA+图书馆1台1000KVA+室外变压器2台800KVA。
1#动力中心装机容量8800KVA;2#动力中心8000KVA;校园总备用装机容量:4200KVA。
电力工程需覆盖全区域,包含供电线路、配电设施、接地防雷等,满足校园一期教学、科研、生活全场景用电需求。
4.建设目标:设计方案需遵循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经济实用、可扩展原则,所有材料均要求为国家优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应技术规范的规定,适合校园长期用电需求,兼顾施工便捷性与后期运维经济性,预留未来校园发展用电扩容空间。
5.项目工程概算:3090万元(包括安装费、主材费、设备费等),纳入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资金来源已落实到位。
二、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与服务体系。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近3年内完成过三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设计团队需配备电气等专业持证人员,团队成员近3年内有同类项目设计经验优先。
5.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及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
6.外省企业需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注册登记及在辽基本信息登记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程主要招标目的及招标范围
(一)招标目的
1.通过规范招标引入具备专业资质与同类项目经验的设计单位,保障设计方案的合规性、先进性及适配性,契合教育类项目用电负荷特性与功能需求,在总体预算控制范围内进行设计。
2.优化设计资源配置,控制设计成本与设计变更风险,为项目一期工程后续施工环节奠定坚实技术基础,保障整体工期(25日历天)有序推进。
3.电力设计中标单位负责编制电力设计方案,并负责属地电力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
4.合同签订后和哈工大设计单位做好相关设计界面交接、容量核算、图纸优化等事项,确保后续施工顺利推进。
(二)招标范围
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力工程设计范围:(1)1#动力中心、2#动力中心、图书馆变电所、室外箱式变电站、规划红线范围内高压线路设计;(2)红线边至主电源引自舟山变电站,备用电源引自娘娘宫变电所;(3)红线主电源至1#动力中心内。(该三个区域内分别设计出图)
(三)核心设计内容
1.配电系统设计:含10kV及以下高压线路的路径规划、型号选型、地下敷设设计、配变电所、电气设计及设备选型,采用环网供电保障供电连续性。
2.配套防护系统设计:含室外接地系统、防雷系统设计,契合校园电气安全规范,防范触电、火灾等安全风险。
3.其他设计及服务:含校园近期及远期供电规划优化(预留后期建设用电预埋),协助设计方案报批、配合图纸审图通过,施工过程技术答疑、设计变更调整、配合项目竣工验收与属地电力部门报审等全过程服务。
(四)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20日内,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书,逾期未签合同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权益。
五、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按要求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六、设计成果文件
1.设计说明书、变电所平面布置图、高压线路路径图、设备布置图、接地系统图等,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八套(含电子版)。
2.设计材料表。
3.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如设计交底、技术答疑文件)等。
七、设计费用支付
设计方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校方按分期方式付款:
1.成果文件完成后,设计成果经属地主管电力部门审批通过后,设计方向校方交付成果文件的同时,校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总金额的80%作为服务进度款。
2.工程竣工经电力主管部门、建设方、项目管理、监理单位各方验收通过及送电投运后,校方向设计方支付剩余的20%尾款,结清全部设计费;工程施工期间,设计方配合完成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对接服务至输变电工程竣工完成交付。
八、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71.0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并提交设计成果(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请登录)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2日20时00分至2026年03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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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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