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框架协议采购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述:本次招标为对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将资质、能力且社会信誉度良好的律师事务所纳入框架合作单位,提供具体法律服务后,按照框架协议价格签订合同。框架协议有效时间为2.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主要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须是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在能源类或电力类工程建设领域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纠纷案件代理等相关业绩两项。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相关扫描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设集团及招标人的黑名单中。
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3月6日15:00时~2026年3月17日10:00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10:00时
公告发布时间:2026-03-03 15:00:00
签收登记截止:2026-03-06 15:00:0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述:本次招标为对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将资质、能力且社会信誉度良好的律师事务所纳入框架合作单位,提供具体法律服务后,按照框架协议价格签订合同。框架协议有效时间为2.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主要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须是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在能源类或电力类工程建设领域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纠纷案件代理等相关业绩两项。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相关扫描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设集团及招标人的黑名单中。
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3月6日15:00时~2026年3月17日10:00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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