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冀州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标特许经营者和项目公司投资及融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衡水市冀州区。2.1.2存量资产内容:供热首站1座、一级管网70公里、二级换热站79座、二级管网195.6公里。2.1.3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算。2.1.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255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不低于总投资的20%,为5100万元,来源于特许经营者出资;融资贷款20400万元,由项目公司以银行贷款等融资解决。2.1.5项目公司: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中标特许经营者需成立项目公司 。2.1.6投资回报:本项目是使用者付费来源主要为热费收入。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存量资产盘活,特许经营实施方式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冀州区政府将已经建成的集中供热项目转让特许经营者运营,期限届满移交实施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投资项目等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市政供热投资或运营项目业绩,业绩以投资合同或运营合同为准业绩,投资业绩包含但不限于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社会投资人项目合同等其他类型的投资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存在被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况;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03 09:00 至 2026-03-0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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