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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粮食仓储物流一期项目输送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粮食仓储物流一期项目输送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农垦省级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80%及2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粮情测控、通风熏蒸系统及输送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新建粮食仓储物流一期项目设备采购。2.2招标内容:粮情测控、通风熏蒸系统及输送粮设备采购,含安装培训,详见技术附件。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用户单位使用。2.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2.2招标范围:供货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销商提供生产企业的)。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为设备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04 09:00至2026-03-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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