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新疆能源集团哈密三塘湖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一系统选煤工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招标人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疆能源集团哈密三塘湖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一系统选煤工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位于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镇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内,行政区划属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管辖。
2.2 服务内容:
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涵盖新疆能源集团哈密三塘湖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一系统选煤工艺改造项目建设全过程。一系统选煤工艺改造项目包括从半移动破碎站(已有,需改造)至产品仓(现有)为止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场区设施等。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土建(含地基处理)、机械设备、电气配电、照明、除杂、采暖通风、给排水、除尘、消防、环保、节能、安全、卫生、防雷、起重、检修、控制保护、工业电视系统、通讯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服务要求”
2.5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直接提供综合监理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选煤厂及输煤生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双方盖章签字页)、完成业绩甲方证明材料或竣工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核心团队规模不少于7人,专业配置如下:
(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矿山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规模选煤厂及输煤生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双方盖章签字页、完成业绩甲方证明材料或竣工报告。)。
(2)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备对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对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4)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对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5)造价专业工程师1名:具备对应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6)监理员1名:具备监理员证书。
现场人员原则上应与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人员保持一致,确需更换的,应提供不低于原人员资格条件的替换人员,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7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所有人员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岗位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禁止关联主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控股、参股、高管交叉任职等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
(3)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产生的费用自理。
(4)偏差要求:不允许实质性偏差,非实质性偏差按招标文件规定调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3月4日到 2026年3月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