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单位: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2.2项目名称:皋兰县2025年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皋兰县什川镇集镇街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3工程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什川镇。
2.4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皋兰县什川镇集镇中心街区,涉及桥头至硷坪巷段、邮政快递驿站至什川卫生院段、什川卫生院至楼子街十字段三个路段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涵盖道路与硬质铺装工程、建筑立面与门头工程、绿化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等。
1)桥头至硷坪巷段环境整治,南起什川镇桥头,北至硷坪巷入口,全长835m,包括水渠改造、道路铺装改造、护栏安装、文化墙面砌筑、绿地整治、树窝防腐木盖板安装、商铺门头安装、墙面粉刷、硷坪巷、街区环境卫生清理等。主要拆除水渠盖板320个、安装水渠水箅子350个、加高道路右侧水渠165m;拆除325m²道路两侧地坪并铺设鹅卵石人行道、铺设面包砖7m²、改造大理石台阶103 m²;铁艺护栏基础浇筑21m,安装铁艺护栏97m、花园仿木混凝土护栏18m;建设生态园标识墙5处;道路右侧花园清理杂草205m²、换填种植土61.5m³、种植花卉石竹205 m²。安装树窝防腐木盖板3个;商铺门头制作及安装(有发光字)161m²、商铺门头制作及安装(无发光字)96m²;道路右侧挡墙抹灰144 m²、门面涂料537m²、涂门面真面漆189m²;硷坪巷破除395.5 m²原有混凝土路面并重建为混凝土路面、换填砂粒石370m²、建设钢筋混凝土水渠51m、安装铸铁水算子32组;街区环境卫生清理65m³,垃圾外运30km以外。
2)邮政快递驿站至什川卫生院段环境整治包括拆除、重建、改造及配套安装等。主要为混凝土路面更新137.7m²,原有混凝土面层更新为花岗岩1031.2 m²,建筑垃圾及土方开挖300.8m²,地基处理300.8m²,花岗岩路缘石安装416m,制作安装水箅子65个,墙面破损瓷砖更新15.96m²,砌砖12m²,抹灰83.1m²,拆除原有围栏混凝土基础12m³,重新安装混凝土盖板51m,水渠两侧砌砖加高51m,旧护栏拆除及基础修整13m,安装铝合金方钢护栏16m,外墙涂料760.3m²,商铺门头制作及安装(有发光字)504.2m²,商铺门头制作及安装(无发光字)25.8m²,成品停车器安装26个,街区环境卫生清理56m³,182m²小游园1处,包含场地平整153m²、花岗岩铺装133m²、耐候钢铺装10 m²、花岗岩路缘石8m、现状景墙改造20m、挡墙31m、挡土墙24m、新建景墙2组、建筑墙体改造60m²、古树保护设施2个、围树座椅2组、防腐木条盖板9m²、场地平整垃圾外运11m²、梨花保护设施拆除2个、墙体破损瓷砖面更换32.8m²、入口处增加花岗岩台阶0.96m²、绿化13m²。
3)什川卫生院至楼子街十字段环境整治,南起什川卫生院北侧,北至楼子街及楼子街部分,全长700m,其中教场街100m,楼子街600m,包括商铺门头及遮阳棚安装、街区环境卫生清理、台阶重新铺装、混凝土地坪、透水砖铺设、成品停车器安装、水渠拆除重建、防水维修、围墙拆除及护栏安装等。主要拆除原有门头1844.5m²、商铺门头制作及安装(有发光字)818.9 m²、商铺门头制作及安装(无发光字)159.9 m²、安装遮阳棚280 m²;街区环境卫生清理110m³;拆除台阶面339.66m²、铺设大理石台阶面373.62 m²;护栏安装39m;浇筑商混凝土地坪1631m²;铺设彩色渗水砖200m²;安装停车场U型挡车器35个;拆除24.5m老旧水渠盖板并重新安装;对40 m²屋面进行防水处理;拆除1.6m高围墙80m。
2.5资金来源:为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2.6工程总投资:建筑工程费为393.00万元。
2.7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28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
2.9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实施方案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5投标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承诺。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
3.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承诺。
3.8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3.9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0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严禁工程分包转包,严禁设计与施工、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隶属、连带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2投标人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及“无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3月03日—2026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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