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6-03-08 16: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海淀区田村路43号二期用地定向安置房项目精装修工程瓷砖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淀区田村路43号二期用地定向安置房项目精装修工程瓷砖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需求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海淀区田村路43号安置房精装修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款,比例为 100%。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淀区田村路43号二期用地定向安置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0682.93㎡。田村二期1#-4#楼室内精装修施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包件,包件所含标的的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1-1 和附件 1-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证明符合资格要求。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部内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定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须系投标人员工,并在中标后具备全面负责合同履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履约能力、信誉等,须具备以下资格: (1)注册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成立日期 ”不得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正在履行或新承接的瓷砖相关供货的合同或协议书至少1份,每份合同或协议书的金额大于或等于50万元,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的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未因不良行为、产品质量等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交易期限内;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不存在影响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履约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5)其他要求: / 。
3.3 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件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材料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件中投标。
3.4 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要求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1-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免费电子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3月 8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
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海淀区田村路43号二期用地定向安置房项目精装修工程瓷砖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淀区田村路43号二期用地定向安置房项目精装修工程瓷砖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需求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海淀区田村路43号安置房精装修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款,比例为 100%。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淀区田村路43号二期用地定向安置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0682.93㎡。田村二期1#-4#楼室内精装修施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包件,包件所含标的的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1-1 和附件 1-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证明符合资格要求。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部内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定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须系投标人员工,并在中标后具备全面负责合同履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履约能力、信誉等,须具备以下资格: (1)注册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成立日期 ”不得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正在履行或新承接的瓷砖相关供货的合同或协议书至少1份,每份合同或协议书的金额大于或等于50万元,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的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未因不良行为、产品质量等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交易期限内;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不存在影响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履约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5)其他要求: / 。
3.3 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件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材料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件中投标。
3.4 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要求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1-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免费电子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3月 8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
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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