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6年度一季度日常生产维护用料及其他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需要物资一批,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预估采购金额:96.74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相应检验费、伴随产品交运的有关费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售后服务的费用及现场安装、调试、指导等货到现场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是否含税:☑含税☐不含税,其他说明:/),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按要求提供货物及运输、安装、售后等配套服务,质保期限不低于一年。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油田公司若将该标段物资纳入集采目录,自油田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中止此次招标结果)。
2.2实施或交货地点:第三采油厂所属油气生产区域内(盐池县、定边县、靖边县、吴起县、志丹县)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一次性送货,接到通知起25日内按要求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
2.4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业绩要求:近年(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具有任意一项标的物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与标的物物资名称一致或名称不一致但实质原理功能作用一致的产品,规格型号可以不同)销售业绩。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1其他要求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评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其他要求2: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3其他要求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03-09 23:59:00……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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