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泰州电厂百万千瓦CCUS燃煤机组掺烧生物质关键技术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60137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负责泰州电厂运营管理工作。泰州电厂建设有4台10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4000MW。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1月。2007年12月,国能江苏泰州电厂1号机组作为全国首批百万千瓦燃煤机组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8年(截至2025年)。电站距离泰州市区约30公里,距离扬州市区约50公里,交通方便。
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指出: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同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的改造和建设方式包括: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物质能源被视为一种“零碳”燃料,国外欧美等发达国家已广泛开展大型燃煤机组耦合/掺烧生物质降碳发电。为了贯彻落实“碳中和、碳达峰”国家战略和《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通过前期调研与可行性研究工作,并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当地生物质特性以及地方政策等因素,拟确定采用“基于机组现有设备,直接掺烧压型生物质”的技术路线,该技术路线充分结合了电厂现有条件与优势,投资成本最小,对原系统影响最小,技术风险也最小,经济效益相对最高。为了进一步对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进行试验研究论证,全面开展该技术路线中核心技术难点与关键点研究,同时对不同负荷、不同掺烧比例下机组运行特性进行分析评估,拟开展本项目“百万千瓦CCUS燃煤机组掺烧生物质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基于电厂现有制粉系统与燃烧系统,开展压型生物质耦合燃煤机组降碳发电研究,开发生物质燃料存储、输送、燃烧关键技术,研究现有磨煤机对生物质掺烧的适应性以及生物质掺烧对锅炉、环保设备、碳捕集系统等影响规律。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主要研究内容: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压力二次再热直流锅炉为2710t/h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炉,由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机组未开展过生物质掺烧,为达到碳减排的目的,现进行10%生物质掺烧研究,主要包括:(1)典型生物质燃料“收-储-破碎-压型-输送-计量-磨制-掺烧”全链条利用研究。(2)电厂现有磨煤机对生物质燃料的适应性与影响研究。(3)生物质掺烧对锅炉安全和效率的影响研究。(4)生物质掺烧对环保设备的影响研究。(5)生物质掺烧对碳捕集设备的影响研究。(6)燃煤机组掺烧生物质的经济性研究。(7)围绕上述研究内容,系统开展生物质掺烧相关参数分析、燃烧产物化验及燃烧调整优化试验工作。(8)机组100%掺烧生物质工艺路线探索。
预期目标:针对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掺烧10%生物质的关键技术难题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可实施性强的效能优化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对现有系统改造的同时,进行相关调整优化,使得机组可以安全稳定掺烧10%的生物质,具体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明确泰州地区及周边50公里范围内可获取生物质资源种类特性及预处理加工厂分布,分析不同种类生物质的常规燃烧特性,形成生物质掺烧“收-储-破碎-压型-输送-计量-磨制-掺烧”全链条利用工艺路线。(2)获得电厂现有磨煤机对生物质掺烧的适应性,明确生物质破碎细度对掺烧过程的影响,获取提高制粉效率的影响因素,确定生物质燃料主要参数的最佳值。同时形成科学、系统且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3)获得生物质掺烧对锅炉安全和效率的影响规律,系统研究不同比例生物质掺烧对锅炉燃烧性能的作用规律;通过构建适配的掺混配风方案,综合考虑燃料特性、燃烧需求及设备参数,对锅炉运行过程进行优化调控,以确保锅炉在安全边界内实现高效稳定运行;(4)获得生物质掺烧后锅炉烟气中污染物(NOx、SO2、粉尘)的变化规律,明确生物质掺烧对锅炉运行、环保设备、碳捕集设备的影响安全性、燃尽性能的影响。(5)综合分析生物质细度、掺烧比例等对生物质掺烧成本的影响,评估燃煤机组掺烧生物质的经济性,获得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的操作策略;基于现有制粉系统与燃烧系统,形成具备10%热量比掺烧能力的燃煤电厂高效、安全掺烧生物质降碳发
2.4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服务地点: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煤电厂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掺烧试验、方案研究,包含其中任意一项即可)的研究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投标人有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项目计划书/任务书代替)。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燃煤电厂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掺烧试验、方案研究,包含其中任意一项即可)的研究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或至少具有1个担任满足以上要求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或科技项目课题项目计划书/任务书,若合同或科技项目课题项目计划书/任务书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3-08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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