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路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LJ7项目部蒸养棚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山西路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西路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现对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LJ7项目部蒸养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所需设备的供应、运输、验收、保险、税金、安装、售后和相关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标段,最高含税限价2579300.00元,税率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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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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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养生系统 |
蒸养控制系统(一条线配2个蒸养房 |
5 |
套 |
68000 |
340000 |
手机远程控制、温湿度传感器以及所有信号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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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发生器 |
4 |
套 |
208000 |
832000 |
1.0T/h(卧式),使用天然气或液体燃料,免检型水容积<30L,蒸汽温度≤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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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渗透处理器 |
1 |
套 |
98500 |
98500 |
达到蒸汽发生器用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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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m×5m×4m锅炉房 |
1 |
套 |
58800 |
58800 |
双面彩钢B1及阻燃聚氨酯夹芯板(1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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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m×4.5m×4m蒸养房 |
10 |
套 |
125000 |
1250000 |
普通卷帘门、蒸养管道及喷淋管道(材质要求详见供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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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9300 |
2.4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实际需求进行供货。
2.5 交货地点:(请登录)
2.6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及相关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若为生产商,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蒸汽发生器与反渗透处理器的生产商出具的 合法 授权,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上一年度(2025年或2024年)流动资产不小于流动负债(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024年度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应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并可查验;新成立企业、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提供上年度纳税信用评级证书、当年度动态信用等级证明或公告开始之日上月末的无欠税证明)。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30 万元的同类材料供货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发票为(若为分批次供货,则至少提供两个不同日期的发票))。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2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投标人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若当年无缴纳记录则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3.6 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同类材料供货业绩是指合同协议书内容包含蒸汽设备(蒸汽发生器或蒸汽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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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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