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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铁路物流中心机动车租赁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2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共计1个包件,主要为我中心本级,鱼嘴、万州、团结村营业部提供机动车车辆租赁。主要地点为中心本级,团结村、万州、鱼嘴营业部,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租赁车辆配置等信息详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本包件服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企业须提供道路运输主管部门的小微汽车租赁备案证明《直辖市地域交通运输委(道路运输管理中心),其它省、市交通局或道路运输管理局(中心)》。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最近6个月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不少于3份为汽车租赁服务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须提供车辆所有权证明材料:须提供车辆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购买时间为半年或实表1万公里内,实表数据提供里程截图);

3.5.2须提供车辆状态材料:车辆须具有合格证,具有经公安车管部门审核的行驶证和年检证明、保险相应材料,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

3.5.3须提供书面承诺:车辆运输能力、制动性能、技术参数、整机性能、安全设施配备均符合国家标准及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3.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6年3月2日23时59分起至2026年3月7日23时59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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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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