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黔南州人民医院8号楼4楼DSA机房及业务用房装修改造
预算金额(元):1156501.61元
最高限价(元):1156501.61元
采购需求:黔南州人民医院8号楼4楼DSA机房及业务用房装修改造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州人民医院8号楼4楼DSA机房及业务用房装修改造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56501.6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南州人民医院8号楼4楼DSA机房及业务用房装修改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预留金额比例100%,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诺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9月(含9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未被列入以上网站要求查询名单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3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3月10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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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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