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燃料公司山东分公司配储新能源场站储能电池抽检项目已由企业内部立项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燃料公司山东分公司配储新能源场站储能电池抽检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需的服务是招标人为下述海阳锐阳光储电站、滨州晴阳光储电站、莱州昊阳光储电站、五莲智恒光储电站、乾安祥安光储电站、屯昌鹏润光储电站所需的储能电池抽检服务采购,招标人负责本次项目的招标工作。届时合同将由中标人与山东分公司签订合同,上述场站对应的项目公司(实际用户方)承担费用,中标人须开具以实际用户方为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量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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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检测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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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阳市锐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阳锐阳光储电站) |
15个电芯+5个电池模块+1个电池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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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滨州晴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滨州晴阳光储电站) |
15个电芯+5个电池模块+1个电池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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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莲智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五莲智恒光储电站) |
储能一期 |
15个电芯+5个电池模块+1个电池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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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二期 |
15个电芯+5个电池模块+1个电池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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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莱州市昊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莱州昊阳光储电站) |
储能一期 |
15个电芯+5个电池模块+1个电池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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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二期 |
15个电芯+5个电池模块+1个电池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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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乾安县祥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乾安祥安光储电站) |
15个电芯+5个电池模块+1个电池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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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屯昌鹏润光伏农业有限公司 (屯昌鹏润光储电站) |
15个电芯+5个电池模块+1个电池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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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1)投标方根据GB/T 36276-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中7.4的检验项目,对招标方现场的储能系统开展储能电池抽样检验工作,涉及电池单体、电池模块以及电池簇的抽样检验项目。
(2)投标方负责将电池电芯从电池模块中拆出,用于电池电芯试验。
(3)投标方负责从储能现场到实验室的往返物流运输、实验室运送回储能现场的设备运输包装等一切工作,需要确保运输过程中设备质量不受影响。
(4)投标方负责本次储能电池抽检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一切辅助工作,确保储能电池抽检工作的顺利完成。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资格声明函为准)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资格声明函为准)
3.3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列入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或被政府部门认定为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资格声明函为准)
3.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CMA和CNAS资质,许可范围有“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相关描述。
3.5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具有2个或以上储能电站(单个容量不小于10MWh)电池抽样检验项目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投标方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方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方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3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2日18:00至2026年3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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