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地点:淮南东站、合肥北城站、水家湖高速场站道岔精调(含结构病害整治)37组及前后线路。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对淮南东站、合肥北城站、水家湖高速场站TQI不良道岔及线型不良道岔精调(含结构病害整治)37组,对道岔精调按照道岔前后100米及岔间线路为整治单元,在精确测量后进行高程与平面全面精调,控制整体平顺度,提升列车运行品质。
2.3计划工期:2026年3月15日至2026年12月10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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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站名 |
道岔类型 |
地点 |
数量(组) |
实施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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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Ⅰ标段 |
水家湖高速场 |
P60-18 |
水家湖高速场1#、6#、7#、8#; |
4 |
第一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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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Ⅰ标段 |
水家湖高速场 |
P60-18 |
水家湖高速场2#、3#、4#、5# |
4 |
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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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Ⅰ标段 |
淮南东 |
P60-18 |
淮南东1#、3#、7#、8#岔 |
4 |
第一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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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Ⅰ标段 |
淮南东 |
P60-18 |
淮南东2#、4#、5#、6#、10#岔 |
5 |
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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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Ⅰ标段合计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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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Ⅱ标段 |
合肥北城 |
P60-18 |
合肥北城9#、10#、11#、12#、13#、14#、15#、16#。 |
8 |
第一阶段 |
|
2 |
Ⅱ标段 |
合肥北城 |
P60-42 |
合肥北城3#、4#、7#、8#。 |
4 |
第一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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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Ⅱ标段 |
合肥北城 |
P60-18 |
合肥北城17#、18#、19#、20#。 |
4 |
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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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Ⅱ标段 |
合肥北城 |
P60-42 |
合肥北城1#、2#、6#、5#。 |
4 |
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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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Ⅱ标段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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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Ⅰ标段+Ⅱ标段合计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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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铁路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含铁路营业线施工。
2.7 因本次项目任务重,为了确保项目工程按期完工,在本次招标中,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报名2个标段,但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当某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均得分排序第一时,将按该投标人中标意愿顺序,确定中标意愿排名最前的标段作为其中标项目,其余标段不排名并且排名按序递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系统准入的C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或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准入的C级及以上施工单位。
3.2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资质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等,投标单位需满足上述资质类别之一即可)
3.3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3年01月01日以来高铁无砟轨道道岔精测精调工程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5年08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营业线施工要求
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主要人员)上岗前须具备有效的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或承诺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或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3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9)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10)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6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04日。
4.2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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