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编号:CS
1.2 项目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特殊科室提升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服务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16 万元。
1.5采购范围:对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特殊科室提升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服务,以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为准。
1.6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 日历天完成并出具符合要求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1.7 服务地点:大理州人民医院医。
1.8 质量承诺及质保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最终通过相关部门要求。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0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对于分所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及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书。
2.2 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服务期间需常驻现场(提供承诺书),并注册在所投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的,提供返聘证明材料等。
(2)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 3 人,具备会计师资格,并注册在所投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的,提供返聘证明材料等。
2.3 财务要求:提供 2025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未审计的提供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表;若为 2026 年 1 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2.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3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提供承诺书。
注: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后对参与单位信誉情况进行查询,若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2.5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3 月 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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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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