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20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登峰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11720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投标报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包名称: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登峰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
预算金额(元):432500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A包:便携式超声诊断仪1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包名称: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登峰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B包)
预算金额(元):71220
数量: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B包:注射泵7台(注射泵(单泵)1台、注射泵(双泵)6台、经鼻高流量呼吸湿化仪1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包名称: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登峰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C包)
预算金额(元):8000
数量: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C包:等离子空气消毒机(移动式)2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制造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4)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食药监械(准、进、许)字 ” 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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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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