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相关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2026-2028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2.2 项目规模:2×6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6年5月25日-2028年5月24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2026-2028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外委服务(CHDTDZ024/18-QT-46801):2026年5月25日-2028年5月24日电厂铁路专用线范围内的煤炭运输,以及铁路专用线、翻车机系统、厂内储煤场及工程机械设备、铁路范围内建筑物的运行操作、保养维修、保洁等外委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2026-2028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满足以下业绩之一:
1)具有2项及以上火电厂、煤矿或其他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运营维护业绩(合同服务期限1年及以上)。
2)具有1项及以上火电厂、煤矿或其他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运营维护业绩(合同服务期限2年及以上)。
3)如投标人为自有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则需要具有2项及以上铁路货物运输业绩(合同服务期限1年及以上)或具有1项及以上铁路货物运输业绩(合同服务期限2年及以上),同时提供铁路线属于投标人维护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02 17:00到2026-03-09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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