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珠江路至黄海大道蒸汽管道穿越陇海铁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行审备〔2025〕4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海连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新海连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珠江路至黄海大道蒸汽管道穿越陇海铁路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名称:珠江路至黄海大道蒸汽管道穿越陇海铁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国家级连云港出口加工区与连云港综合保税区交界处,下穿陇海铁路、连霍高速
2.3 建设内容:珠江路至黄海大道蒸汽管道穿越陇海铁路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土建及管道施工,包括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回填、路面破除及恢复、苗木移栽、支架基础、埋管、架空、蒸汽管道及其附件焊接安装以及临时设施等,涉及下穿铁路及高速的水平定向钻施工工艺由铁路相关单位实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珠江路至黄海大道蒸汽管道穿越陇海铁路工程,为满足东方大道、黄海大道等片区的供热需要,拟在陇海下行线K14+430处增设4-φ580×12mm螺旋焊接钢管保护套管(壁厚12mm),分别内穿1-Ф377×9mm的20#无缝钢管蒸汽管道(设计压力2.5MPa)。套管同层水平并排布置(套管间净距不小于2.0m)。
2.6 最高投标限价:8004840.33元,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不参加后续评标。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珠江路至黄海大道蒸汽管道穿越陇海铁路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 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须完成下穿铁路部分主体管道焊接及检测工作,达到可移交铁路单位进行施工的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者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主要设备、材料推荐品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5.1 评标入围
5.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
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从以下 方法二、方法三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为15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2.1 投标报价评审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1)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3 月 2 日 17 时 30 分至2026年 3 月 9 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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