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三分部保温板第九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三分部保温板第九批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T-X
2.3项目概况: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A4合同段东升隧道,隧道位于伊春青山村西北方向1.1km。设计标准为分离式隧道,分左右两幅,间距28.07m~43.71m,左幅桩号为ZK139+975~ZK141+473,长度1498m;右幅桩号YK139+971~YK141+506,长度1535m。
2.4采购内容和范围:保温板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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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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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聚酚醛保温板 |
1200*600*70mm |
32700 |
38 |
1,970,680 |
保温板六面防水涂层是涂聚酚醛保温板的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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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板六面防水涂层 |
/ |
7664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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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竞价处理。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③最高限价含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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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东升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3月1日~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1个类似本项目的供货业绩。
注: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3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后至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3.4供应商在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一合同包同时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3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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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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