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污水管线维修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吉林市污水管线维修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5〕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吉城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吉林市城区道路污水管线进行升级改造,改造DN400-DN800球墨铸铁污水管线7424米,改造DN1000-DN15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1380米,管道内衬修复DN400-DN800管线5340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含全部专项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
2.3 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
2.4 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共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26年05月01日至2026年06月29日,共6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招标控制价: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的70%,最终结算金额不得高于人民币168.8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22日,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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