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2026年度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总预算130万元。
招标范围:采购液化石油气钢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1年或供货数量达到10000只,以先到的为准。本项目要求分批制造、分批发货,中标后签订合同,每批货根据招标人下单数量进行制作,要求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然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发瓶时间、数量)发送至指定站点。
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设备型号为YSP35.5/14.8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满足GB 5842-2023《液化石油气钢瓶》相关制造要求且提供型式试验证书。本次招标标的设备型号为YSP35.5/14.8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9:00至2026年3月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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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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