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2.2项目计划服务期:服务周期自中标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招标人工程项目通过整体验收之日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3提供服务的地点: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珠江电厂厂区原址内。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条件:
(1)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幕墙)。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规定。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本单位社保证明文件(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一个单个合同预估金额不小于350万元的类似检测业绩。
注:类似检测业绩是指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内容的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和技术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类似业绩时间及金额均以合同为准。
3.5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3.6近二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3.7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最终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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