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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路上跨京沪铁路枢纽项目附属配套信号灯、标识标牌等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0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花园路上跨京沪铁路枢纽项目附属配套信号灯、标识标牌等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0500元

最高限价:1820434.22元,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花园路与紫薇路交口处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及监控设施等智能化设备;花园路与创业南路交口处标志、标线;路段标志、标线及监控设施等智能化设备;智能化设备均需接入前后交口的前端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高于30个日历天完工。供应商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推迟一天,按合同价款(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万分之二处以违约金。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其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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