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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塔2025年增城白水寨水氢发电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6-03-02 收藏项目
广州铁塔2025年增城白水寨水氢发电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州铁塔2025年增城白水寨水氢发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广州铁塔2025年增城白水寨水氢发电设备采购项目。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00000.00元,供应商不含税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2套水氢发电机组(含安装调测),包括2台水氢发电设备(每台额定功率3.5kW)及配套相关设备、耗材等。具体需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总预算为33.90万元(按增值税税率13%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2.3交货期: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一次性把订单要求的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地点:广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5免费保修期:60个月,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2.7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盖章之日起5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包含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或依法进行分包,承担安装服务的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要求:

(1)如供应商不具备安装服务资质,供应商响应时须确定安装服务商,此安装服务商不得再以独立供应商响应本项目,否则该响应无效。

(2)须提供安装服务商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本项目安装服务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则上述人员应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员工;若本项目安装服务供应商分包给安装服务商,则上述人员应为安装服务商或其分公司员工。

(5)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08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注:供应商自行承担安装服务的,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安装服务实施安装分包的,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安装服务商或其分公司),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6)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在全国范围内须具备本次采购同类产品(同类产品:发电机设备)的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结算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结算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5)若供应商为代理商,业绩以设备(水氢发电机)制造商的业绩为准。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5控股管理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6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与应答,如供应商为设备(水氢发电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水氢发电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和制造商声明函。若设备(水氢发电机)制造商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相关方应答均将被否决。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2日17时30分至2026年03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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