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省网)SDG
2.项目名称: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7.09万元。其中A包467711.00元;B包503189.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班车服务采购项目,共分2个包。该通勤班车服务项目为保障我校各校区间教职工通勤出行,涵盖:嘉祥校区、鱼台校区及各中途站点,为现有260余名教师提供上下班班车服务(每学期乘车教师人数以实际为准),年运行约188个工作日(含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及法定节假日的调班工作日)、84个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以上时间不含学校正常寒暑假。A包为嘉祥校区通勤班车服务,B包为鱼台校区通勤班车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 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供应商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7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8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0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1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26日至2026年03月09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