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预算13.87万元,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营房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6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新疆沙湾市
(二)工程概况:(1)墙面拆除及防水(2)门窗拆除更换(3)地面铺设瓷砖(4)灯具、插座拆除及安装
(三)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四)计划工期: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14日
(五)项目控制价:13.87万元(超过控制价将被否决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开办证明复印件;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交投标人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投标人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可兼任)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的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六)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登记。
(七)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交投标人声明函)。
(八)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注册。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被列入上级审查调查的不允参加本项目。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一)发售时间:2026年3月2日10:00时至2026年3月15日19:30时(10:00—13:30,14:3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