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无线基站设备维护性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本次采购预估金额为:169600.00元人民币(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2026-2027年内江电信公司无线基站设备维护性工程监理服务。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成交供应商为1人,成交份额100%。
本次采购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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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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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无线基站设备维护性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
无线基站设备维护性工程监理服务 |
- |
- |
四川省内江市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2.3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1.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5服务地点:四川省内江市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报价26%,★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的有效期内的同等资质。
2.1.3有效业绩:供应商应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相关业绩(通信类工程监理服务等),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万元。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响应人存在在响应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0)响应人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加本次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的响应。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6日17时00分00秒。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3月11日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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