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6年西安电信消防设施抢修项目(第二次),预估金额95万元(含9%增值税)。本项目签订框架合同,最终结算以下达并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对室内外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通讯系统、消防联动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进行抢修。
1.2.2 实施地点:西安城区及各县、杨凌。
1.2.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 3 名。第1名:50%:第2名:30% 第3名:2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99%,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计价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计算标准》(2025)及其配套计价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有变更时,资质审查要求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执行)
2.1.3 供应商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类项目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至少提供一份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签署时间及金额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须同时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1.4 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1.5 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住建部门核发的):
2.1.5.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1.5.2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 人,并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2.1.5.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 人。
2.1.5.4 配备特种作业人员(低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及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各1人。
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2025年1月(含)以来任意月份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安全人员提供住建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还须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截图)、特种作业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应急管理部门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cx.mem.gov.cn/,否则不予认可,1人多证按1人计算。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7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8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并提供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自2024年3月1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同标段机器码雷同(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同标段文件码雷同(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领取文件联系人雷同、同标段文件上传IP雷同、同标段文件下载IP雷同等均认定为“串通投标”均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2-5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信(含所有下属企业)的所有竞争性采购项目。
(22)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3 月 3 日17时30分至2026年 3 月 9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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