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DGP(请登录)
2、项目名称:金乡县政务服务辅助运营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万元/年
5、最高限价:43万元/年
6、采购需求:金乡县政务服务辅助运营能力提升项目,提供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包括:一是服务台咨询引导,业务咨询解答、线下资料预审、网上申报指导、重点事项全程帮办,以及电话、微信等多渠道咨询响应服务。二是对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以及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分层次、分类别的多样化培训,内容包括服务礼仪、舆情应对、沟通技巧、政策解读等关键领域,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三是大厅日常运营管理,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制度、考勤考核机制。聚焦服务规范与执行效能,通过系统化培训、常态化考核提升窗口工作队伍专业素养。共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采购人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含续签不超过3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开标之日三年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查询。
(5)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7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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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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