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2022年、2023年泗水县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已由济宁市农业农村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水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泗水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数字农田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E3700000002001526
2.2 项目名称:2019-2022年、2023年泗水县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数字农田标
2.3 项目地点:泗水县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2019-2022年、2023年泗水县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济宁市泗水县,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还用于原建设项目的工作要求,对原建设项目进行查缺补漏,在项目区内继续实施水源工程、节水灌溉工程、沟渠排涝工程、道路建设工程、电力设施工程、数字化农田工程等。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567007.66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实施方案(耕地“非粮化”监测平台建设除外)的全部内容。
3、招标范围 对原建设项目进行查缺补漏,在项目区内继续实施建设,具体范围详见项目清单、图纸及实施方案(耕地“非粮化”监测平台建设除外)的全部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4.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4.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02-13 17:30:00至2026-03-06 17:30:00。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E3700000002001526
2.2 项目名称:2019-2022年、2023年泗水县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数字农田标
2.3 项目地点:泗水县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2019-2022年、2023年泗水县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济宁市泗水县,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还用于原建设项目的工作要求,对原建设项目进行查缺补漏,在项目区内继续实施水源工程、节水灌溉工程、沟渠排涝工程、道路建设工程、电力设施工程、数字化农田工程等。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567007.66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实施方案(耕地“非粮化”监测平台建设除外)的全部内容。
3、招标范围 对原建设项目进行查缺补漏,在项目区内继续实施建设,具体范围详见项目清单、图纸及实施方案(耕地“非粮化”监测平台建设除外)的全部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4.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4.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02-13 17:30:00至2026-03-06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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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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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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