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10kV岳安I、Ⅱ线迁改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规模:改造起点为碧霞大街与博阳路口交叉处的110kV岳安I、Ⅱ线原电缆接头井,终点为110kV岳安I、Ⅱ线A7电缆接头井,架空改为电缆敷设。本工程新建110kV双孔电缆沟路径长为0.941km,新敷设双回电缆型号为ZC-YJLW02-Z-64/110-1×630型电缆。
2.2项目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项目编号:(请登录)
2.4项目名称: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10kV岳安I、Ⅱ线迁改工程;
2.5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
2.6本项目为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10kV岳安I、Ⅱ线迁改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工期要求:9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8质量目标: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迁改施工、调试、验收、保修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10招标控制价为:9839245.07元。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6年02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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