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MZ[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夷山度假区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一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序招标文件(第三章)号********(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1:分包比例40%,分包履行的内容: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4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按上述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项,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须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详见投标文件格式。b、《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c、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d、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得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更改为:“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1:分包比例40%,分包履行的内容: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不低于4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按上述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项,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须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详见投标文件格式。b、《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c、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d、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得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2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