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标段I)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食堂食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规模如下: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标段I)项目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金海街道,标段I 1#-3#泊位岸线长度920m,按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建设,采用连片重力式沉箱结构(1#~28#沉箱,共28座);西围堤(直立段)长度228.62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123m,设计泥面标高-18.0m(厦门理论最低潮面);建设工期55个月。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为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标段I)项目提供食堂食材,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2.2交付时间:暂定55个月,具体进场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
2.2.3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金海街道中交四航局项目职工楼指定位置。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指示为准。
2.2.4支付时间及比例:当期结算后,招标单位收到投标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60日内,招标单位应向投标单位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100%。
2.2.5支付方式: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转账、银行汇票、供应链等金融工具支付方式,如采用银行汇票、供应链等金融工具支付方式,产生的贴现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需在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进行贴现。
2.2.6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投标单位同意接收招标单位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招标单位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投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
2.2.7双方约定,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食品经营许可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网查询的食品经营许可截图证明。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月 2日 15 时至 2026 年 3 月 7 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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