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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10万吨/年POE装置取样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10万吨/年POE装置取样器招标人为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10万吨/年POE装置取样器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取样器86台。

2.2实施或交货地点:(请登录)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

2.4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供货技术要求。

2.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标段1:取样器86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名称及资格要求: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取样器制造商;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报价唯一:有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选择性报价的;有附加条件报价的;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扫描件,如没有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 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200台以上一体式取样阀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表应包括所供货物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项目名称、金额、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封皮、供货范围、双方盖章页)。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如没有提供投标将被否决;财务证明文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三张财务报表,2022-2024年),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近三年资产平均负债率小于90%,平均净利润为正值。)

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企业没有诚信或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如没有提供或承诺内容造假,投标将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最高限价:人民币:250万元

投标内容:取样器86台。技术质量要求详见取样器招标文件。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中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有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交货地点:(请登录)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月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装置投入运行之日起12个月或到货验收合格后24个月。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保证金:4万元……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应是完整无缺项的,在功能上是完全满足应用要求的,并保证装配好所有附件,成为功能完整的系统;

3.投标人所供产品应满足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

4.招标人不接受偏差表以外的任何偏离,如未说明,以后由此产生的问题(无论投标文件是否被确认)均由投标人负责;

5.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原产地和组装地,在最终供货文件中提供合法的原产地证明文件,不得转包或贴牌;

6.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安全、环保和节能等规定;

7、卖方的报价书中必须对本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出,但在取样器安装、调试、运行中所必需的工具、附件等提出说明和报价;

8、卖方必须提供现场安装指导、现场培训、现场调试、检测、复检、 90 天运行等服务,并负责组织完成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工作,并提供其他售后服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03-09 16:00:00……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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