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南召政采竞磋-2026-8 2、项目名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县董店社区保租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38,********元 最高限价:********.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南召政采竞磋-2026-8-1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县董店社区保租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3 ********.3 是 ********.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及建设内容:涉及73套房屋,分别是1#楼1单元(2-15层西户、17-24层西户)22套,1#楼2单元(3-8层西户、10层西户、12-15层西户)19套,1#楼3单元(2-8层西户、11-24层西户)21套,1#楼4单元(13-18层西户、20-24层西户)11套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没有在其他项目上担任职务,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格式自拟,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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