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无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阳江市江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阳江市江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
| 标段名称 | 阳江市江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阳江市江城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拟实施阳江市江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及提升停车泊位 11398 个,其中道路沿线停车位 9648 个,停车场车位 1750 个;建设内容为停车泊位划线,配置智能 化摄像设备、地磁设备等;并建设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等。 项目新建充电桩及附属设施 1342 套,总容量为 161040kW。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阳江市江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本项目的总投资为77639万元,其中:有偿使用权费 45000 万元,有偿使用权价格最终以有偿使用者中标价格为准,具体实施模式、年限、回报机制等以经确认的实施方案为准。 | ||
| 招标内容 | 阳江市江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 3 年(即从签订本项目有偿使用协议之日起后三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 27 年。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及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1.2 参加招标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1.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1.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特殊资格限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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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特殊资格限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 |||
| 其他要求:无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3-02 09: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22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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