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长春吉润净月医院YJ26-018康复科采购议价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议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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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产品名称 |
拟购数量 |
单位 |
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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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26-018(1) |
小超短波(五官超短波电疗机) |
2 |
台 |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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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26-018(2) |
大超短波(超短波电疗机) |
2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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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26-018(3) |
紫外线(坐式) |
2 |
台 |
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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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26-018(4) |
紫外线(移动式) |
2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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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26-018(5) |
电脑中频电疗机 |
4 |
台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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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26-018(6) |
起立床 |
2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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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26-018(7) |
站立架(4人) |
2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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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26-018(8) |
下肢持续被动训练装置 |
1 |
台 |
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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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26-018(9) |
全套火罐 |
2 |
台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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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26-018(10) |
直流感应电疗仪 |
2 |
台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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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26-018(11) |
电子针疗仪 |
2 |
台 |
0.044 |
2.供货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新城大街与飞虹路交汇处。
3.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收到招标人定货通知后5日内交货。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及议价文件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及产品须有合法的市场准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具有所投产品的供货能力,运营状况良好。
2.产品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须提供逐级授权)。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另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所投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类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6.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允许对上述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议价文件:
本项目获取议价文件采取网络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发送至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