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高新区两家房地产企业专项(鉴定)审计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数量:1家优质服务单位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本次审计工作基础周期为60-120个工作日,自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完整审计所需资料及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主要内容:对目标企业资金、合同、合规经营、纳税等全面鉴定(审计),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存在财经类违法犯罪线索,如:挪用资金罪、骗取贷款罪等财经类违法犯罪情形,全面覆盖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修正案(十二)新增背信犯罪等高发及新增罪名,核查涉案金额、实施流程、责任主体,梳理违法犯罪线索,固定审计证据,并针对性提出合规防范建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2.特殊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 02 日 9:00:00至 2026年03月 06 日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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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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