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滨路提档升级工程(迎海路-展望大道)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2510-330603-99-01-831764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滨路提档升级工程(迎海路-展望大道)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0776万元,工程概算 4227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7463.47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南起迎海路,路线沿现状兴滨路向东北方向行进,终点至一线海塘,路线全长约15.83km,道路宽约36米。建设地点:柯桥区马鞍街道,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本次为迎海路-展望大道,桩号K0-K8+130,长度8.13公里,项目南起迎海路,路线沿现状兴滨路东北走向,依次与三江路、双闸路、镜海大道、新围路、致远大道、越北路、X109、思源路、滨中路、众纺路、众华路、新二路、征海路、新东路相交,主要包含道路、桥梁、排水、交通工程、照明、绿化、景观及配套设施停车场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标底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8004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4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2000万元(指工程建安费)及以上或道路长度在6公里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市政道路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
证明材料①时间以工程验收资料中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或公里数以合同内容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工程验收资料【四方/五方(四方即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五方即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主体盖章的验收证明材料或验收证书或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③如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提供建设(代建)单位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代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双方均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立,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双方必须共同平等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不得私下签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条款。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三)其他: /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3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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