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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鑫隆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备品备件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2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藤县鑫隆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备品备件 ,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藤县鑫隆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广西梧州市藤县陶瓷产业园中和集中区A区外东北端。厂内装机容量为1×3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1×130t/h生物质燃料锅炉。项目已于2021年1月完成72+24h试运,4月份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为了保障机组运行维护以及消缺工作能及时开展,确保现场生产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藤县公司拟开展2026年生产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采购,预计采购金额为328万元,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2招标范围:藤县公司拟采购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机务备品备件、电控备品备件、料场机械备品备件、安全类物资以及质检类物资 。具体详见附件-藤县公司2026年备品备件清单明细表。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框架招标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详见标的物清单。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包名称

需求单位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框架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藤县鑫隆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备品备件框架采购

藤县鑫隆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328

328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

 

备注

1、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

(1)框架合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的120%,则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2)框架合同到期,若中标单位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的80%,可延长框架有效期6个月。在延长期内,中标单位达到中标预估金额的80%则终止;延长期届满时,按期终止。

(3)备品备件框架采购金额为328万元,其中合同内备品备件清单框架金额为278万元,合同外备品备件清单暂列框架金额为50万元。

报价及结算说明

1、报价方式:本项目合同内的备品备件清单设置最高控制单价,投标报价时在最高控制单价的基础上采用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按清单报下浮率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下浮率为固定唯一值且不低于0%,且不低于成本价为有效报价。

3、结算方式:(1)合同内物资结算时根据实际送货物资据实结算,结算价格为:最高控制单价*数量*(1-合同报价下浮率);(2)合同外物资拟委托采购若干,暂列金额≤50万元,结算时根据实际送货物资据实结算,结算价格为:第三方核价公司出具的价格*数量*(1-合同报价下浮率)。具体内容详见合同。

4、以上第三方核价公司指的是有资质的造价、核价咨询公司。

标的物描述

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每标包1名中标人 。

2、承包方式:/。

3、质量、安全、时间要求(如有):

要求质量目标: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要求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

要求配送目标:按招标方需求的通知供货到现场,招标方书面通知后,中标方2日内发回采购回执单,并于回函后5日内完成供货,所供货品需经招标方验收合格。

具体标的物清单:详见附件-藤县公司2026年备品备件清单明细表。

4、现场踏勘(如有):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中查询结果应是全国范围内的;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例如: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律师事务所等非市场主体,若有最新规定的应按照其规定),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报价时无需提供查询资料,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需就该情况进行特别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采购工作组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报价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响应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7)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8)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亦可不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6个月)为投标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专用资格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需承接过类似项目备品备件供货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该业绩不予认定:

①合同关键页(首页、签字盖章页、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

②货物确认单等类似文件;

③发票(至少提供一张对应业绩的发票扫描件,并附上该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核验截图)。

2)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应是供应商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2月28日2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3月09日2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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